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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二次会议文件之五——会议决议

政协汕头市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stzx.shantou.gov.cn 来源:政协汕头市委员会 提稿时间:2013-02-22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广东省汕头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013年2月21日政协汕头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汕头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2月19日至21日在汕头市区举行。
    会议审议通过郭大钦主席代表市政协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林合坤副主席代表市政协常委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委员们列席了汕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讨论了郑人豪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讨论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以及其他报告。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是一次务实高效、共谋发展的大会。
    会议充分肯定市政协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一致认为,在本届市政协的开局之年,市政协常委会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实践中创新”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齐心协力谋发展,尽心竭力惠民生,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为我市加快科学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赞同郑人豪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高度评价市政府的工作。会议认为,过去一年,面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严峻考验,市委、市政府抓住机遇、直面挑战,团结带领全市人民迎难而上、奋力拼搏,经济社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市政府工作报告对2012年工作的总结实事求是,2013年的工作思路明晰,目标定位符合实际,工作部署切实可行,体现了务实进取、发展为民的工作理念,符合我市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会议期间,委员们以饱满的参政议政热情,紧扣建设美丽幸福汕头的总体目标,围绕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针对深化改革开放、全面统筹城乡发展、建设海湾新区、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要课题,深入协商讨论,踊跃议政建言,提出了许多有价值、有份量的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充分体现了政协委员胸怀大局、心系发展的政治责任感和履职为民的高尚情怀。
    会议强调,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不断夯实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界人士共同思想政治基础。要以改革创新精神统领全局,不断推进人民政协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要努力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着力推动《中共汕头市委政治协商规程》的进一步贯彻落实,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要充分发挥政协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为实现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献策出力。要全面加强政协委员和政协干部两支队伍建设,夯实政协履职的基础,开创人民政协工作新局面。
    会议号召,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各参加单位和全体政协委员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中共十八大精神为指引,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凝心聚力、开拓创新,为加快美丽幸福汕头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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