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四次会议

大会发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 促进汕头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政协汕头市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stzx.shantou.gov.cn 来源:政协汕头市委员会 提稿时间:2006-03-12

  去年初,国务院颁发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这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政策性文件。文件出台后,国务院有关部、委也相继出台了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有关产业的政策措施。同年六月份,市工商联在主办的首届潮商大会上,邀请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负责人就国务院《若干意见》内容作了解读,并召开学习《若干意见》座谈会。广大民营企业家深受鼓舞,认为《若干意见》的出台,使民营经济的发展,迎来了又一个春天。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政策指引下,我市的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目前,全市的民营企业已发展到9.5万家,民营企业工业总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80%以上,有6个“中国名牌产品”、5个“中国驰名商标”、24个“广东省名牌产品”,87个“广东省著名商标”,超百名牌叫响了“汕头制造”;拥有专利授权6220个;民营企业取得的科技成果占全市科技成果总量的60%以上。可以说民营经济是我市国民经济的活力所在、优势所在、潜力所在,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与国内的先进发达地区相比,我市的民营经济在企业规模、科技水平、经济效益、创新能力、发展速度等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同时也存在诸多制约发展的因素。为此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学习贯彻《若干意见》。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实质,把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与进一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有机地结合起来,确保国家和省扶持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
  同时要在政策宣传、政策引导方面加大力度。一是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宣传。二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有关途径、有关方式提供产业信息、产业政策、国内外市场信息使民营企业吃透政策、利用政策及时调整产业结构使企业的规划和政府的规划协调发展。
  二、抓紧制订完善配套措施。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是各级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要落实工作责任制。建议市、区(县)政府要明确分管领导,明确牵头部门。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若干意见》,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制订和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具体配套政策、配套措施,同时,要进一步转变观念,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从扶持、引导、服务出发做到想民营企业之所想,急民营企业之所急帮民营企业之所需,实实在在为民营企业办实事、办好事。
  三、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投资的门槛,鼓励民营企业进入国家允许的各个投资领域。要充分利用经济特区的立法权,修订鼓励民营企业投资的规定措施在市场准入、税收、贷款和进出口等方面,给民营企业以平等的待遇进一步调动我市民营企业增资扩产的积极性。
  四、赋予行业协会、商会有关职能,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根据省委、省政府粤发20062号文件《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的决定》精神,以行政许可法为依据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赋予行业协会、商会行规行约制定,行内企业资质认定及等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评定行检行评等方面职能以及行业调查、统计、规划、培训、考核等工作。特别是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招商引资中的积极作用,贯彻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强调的“推动招商活动由政府主导逐步向行业协会、商会主导转变”的精神。建议市政府选择一些行业代表性强、运作较规范、管理较成熟的行业协会、商会做试点,赋予具体任务。对行业协会、商会举办的招商、展销活动,政府要在资金上给予支持,并列入财政预算。
  五、贯彻落实《若干意见》,进一步发挥各级工商联的桥梁、助手作用。1991年中央15号文件规定,工商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在配合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的工作中,各级工商联应明确赋予任务,定期组织召开民营企业家与政府部门的对口座谈会,双向交流、调查研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民营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使文件精神更好地得到贯彻落实,切实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
  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汕头的民营经济一定会迎来新的更大的发展,为“十一五”规划的实施,为汕头经济的繁荣、汕头社会的和谐作出新的贡献。

                                                 (发言者系市工商联副会长、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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