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三次会议

大会发言——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场所建设 保障农民健康

政协汕头市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stzx.shantou.gov.cn 来源:政协汕头市委员会 提稿时间:2005-03-05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促进增加农民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以来,我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政策,千方百计采取切实措施,关心群众,特别是关心困难群众的疾苦,取消一些收费项目,减轻农民负担,帮助农民搞好农田基础建设,发展农副产品加工生产,支持乡镇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全面促进农民增加收入。但农村的医疗场所缺乏,卫生条件差,看病难问题却依然是制约我市农村实现小康社会的瓶颈。早在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农村卫生工作是我国卫生工作的重点,关系到保护农村生产力,振兴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对提高全民族素质具有重大意义”。要求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切实把农村医疗卫生工作这一利国利民的好事实事办好。
  从2003至2004年,我们通过多次组织会内医生深入到农村开展义诊、送医送药和其他途径了解到,农村的医疗卫生状况依然堪忧,主要表现在一些地方的医疗卫生场所狭小、破旧,医疗设备严重不足,农民平常看病十分困难;医疗经费不足、医疗条件差,难以吸引、留住人才,高水平的专业人才更是匮乏,上一级对基层卫生所的指导也不及时,培训力度不够,农村医卫人员专业知识得不到及时更新;农民的卫生意识不强,居住条件较差,有的还处于楼下养家禽、楼上居住人,污水随地排放以及生活垃圾没有及时收集、清理的状况。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农民得了小病没法就近医治,积成大病无钱医,因病返贫、致贫的现象十分普遍,应引起政府的重视。我们认为,当前关注“三农”,首要的是要保障农村农民的身体健康。为此建议:
  1、政府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农民的身体健康,千方百计增加投入,拨给必要的经费,加强农村医疗场所的建设,改善医疗设备配置,提高医护人员工资,切实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
  2、由于农村卫生院规模小、人员少,上级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医疗专家队伍到农村对医疗业务进行指导培训,帮助农村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提高业务水平。
  3、加强医疗卫生、疾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加强公共环境卫生的清理,设置垃圾填埋场,使农民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清洁的居住环境和生产环境,减少疾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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