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二次会议

大会发言——培育和建设汕头的城市文明

政协汕头市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stzx.shantou.gov.cn 来源:政协汕头市委员会 提稿时间:2008-03-01
  城市的出现和发展是人类历史的重要里程碑,而城市文明则是人类文明史的重要部分,是衡量社会文明和进步的标志。不甘落后的汕头人民经过一个多世纪的攀登跨越之后,已经站在新的高度呼唤着更高层次的城市文明,期待着汕头成为最适合人类居住的城市之一。市委、市政府顺应民意,提出了在五年内使汕头进入广东省文明城市行列的奋斗目标。然而文明的到来并非从天而降,它需要我们共同去培育和建设。
  城市文明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它渗透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就我市而言,当前最直接、最直观地表现在市容市貌、道路交通等问题上。这些年来,我们做了很大努力,也获得了一些荣誉:“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但是,我们也经常看到,只要当上级的检查团来汕,就忙坏了我们的领导和老百姓,有时甚至打乱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检查团一离开,一切又回到老样子,令人沮丧甚至厌烦。难道我们就不能改变这种应付式的、临时性的工作态度和方式,确确实实地从老百姓的利益出发,做实实在在的工作?正如市委书记黄志光同志在去年底召开的“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上所指出的那样:创建文明城市,不是为了拿一块牌子,争一项荣誉,而是一项推进经济发展,优化城市环境、造福人民群众、提高文化品位、增强城市综合实力的龙头工程、德政工程、民心工程。这也代表了市民呼唤的城市文明最强声音。回应这种呼唤的最好方式就是建立起一套长效机制,培育和巩固我们的城市文明。为此我们认为:
  一、培育和建设城市文明的基础在于教育。必须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弃舍陋习,形成良好风俗,营造我们的美好家园。要让市民把讲究卫生文明,维持交通秩序当成生活的需要,并自觉遵守和自我实现。这个宣传教育不是一朝一夕之事,而是一场持久战,是一件实实在在的工作。“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做这项工作首先要坚信教育确实可以改变一个人的行为和习惯;其次是采用形式多样的、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动员广大的干部群众,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这一场文明教育活动;再则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认真贯彻。我们相信用心培育开出的必然是灿烂文明之花。
  二、培育和建设城市文明的着力点在于探索出一条道路,不仅使城市面貌发生变化,又能让老百姓,特别是弱势群体的日子过得更好。我们不妨想一想:当我们把占街为市的走贩简单地赶走驱散之后,他们谋生出路在何方?当我们把无证经营者通通地撵出市场之后,他们的生活着落又在哪里?当我们有朝一日真的禁止摩托车上路,广大市民的出行问题又是如何解决?我们认为:为文明所做的每一项工作至少不能衍生更大的不文明。而城市布局的规划是否合理?基础设施的建设是否到位?公共服务的工作是否落实?诸如此类的问题紧密地关系到一个城市的文明。培育和建设城市文明还需要系统地全局地统筹。而我们在做决策的时候要更多地关注民生,执行管理职能的时候要反思我们一些习以为常的做法是否妥当。“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重要的是要把它落实到我们的日常工作中,包括培育和建设城市文明的工作中。唯有找到这个着力点才能发力,才能广泛地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才能让城市文明健康茁壮地成长,才能共同呵护好成长中的城市文明。
  三、培育和建设城市文明的根本在于依法行政。一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社会必然是一个秩序井然的社会。在法治社会里,文明的根本在于守法,在于每个公民都依法办事,在于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都依法行政。具体到我们培育和建设城市文明的过程中,则迫切地要求我们不仅仅要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管理队伍,还必须有一支群众参与的监督队伍。要加强对这两支队伍的思想建设和法制教育,增强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感。在有监督的管理过程中才能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培育和建设城市文明的过程中做到依法行政,才能以法服众,名正言顺地推进各项工作。
  培育和建设城市文明的效果,关键是看广大人民的满意度如何,而不仅仅是看拿到了什么牌子,得到了什么称号。因此我们呼吁:各级政府部门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从方便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考虑,从提高人民群众的综合素质着想,把培养和建设汕头的城市文明当作一项紧迫的、务实的工作来抓!
                                   (发言人系九三学社市委会副主委,汕头大学数学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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