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三次会议

大会发言——依托东部城市经济带,带动环境保护和南澳县发展

政协汕头市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stzx.shantou.gov.cn 来源:政协汕头市委员会 提稿时间:2009-02-28

  经过5年锲而不舍的努力,东部城市经济带已于2008年11月12日在粤东首届侨博会暨汕头经贸洽谈会期间奠基培土。作为配套工程,南澳跨海大桥也将动工建设。对此我们欢欣鼓舞,翘首以盼。但是热情之后,需要我们冷静思考。像黄志光书记所说的“要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规划建设东部城市经济带”。因此我们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依托东部城市经济带,带动环境保护和南澳县发展。
  第一、编制施工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规划,确保在整个建设周期中,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的保护。
  东部城市经济带的建设将以实施《韩江河口治理规划》为切入点开始。根据《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控制与发展规划》,东部城市经济带总体开发时序为:先造地、后开发;先两翼、后中间。由于开发建设周期较长,施工过程中会与周边环境特别是近海水文和生态环境产生相互影响,所以编制施工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规划显得特别重要,尤其要考虑在填海造地过程中,“先两翼、后中间”的顺序是否会在韩江河口形成喇叭口,导致涨潮时海水汇聚倒灌形成韩江大潮危及防洪安全的问题,应采取措施避免该问题。另外《韩江河口治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指出,《韩江河口治理规划》中“滩涂利用规划将破坏大量现有湿地,会对当地湿地资源、土石方资源、生物多样性造成一定的压力。” 所以编制施工建设动态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规划时,要严格按照《韩江河口治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制定出开发建设东部城市经济带过程中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努力做好施工过程中空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和固体废物的治理。
  此外,汕头应该未雨绸缪,考虑全球气候变暖导致海平面上升对沿海城市影响。汕头籍大气科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吴国雄2008年12月29日在汕头接受专访时指出:未来20多年广东海平面逐年以2至3毫米的速度缓缓升高,汕头沿海河口、防洪防潮堤围、河口三角洲水利工程、滩涂开发等将受到一定影响。因此,在东部城市经济带规划建设和沿海滩涂开发时,必须提高防洪标准,充分考虑天文潮与风暴潮的影响,以免一些建筑物投入使用后,将来由于水位升高而成为“水浸物”。
  第二,调整南澳县规划,选准南澳岛发展定位。
  随着东部城市中心的崛起和南澳大桥的修建,南澳县面临着千载难逢的机遇。省尾国角的海外离岛一下变成了中心城市的门户。向何发展,如何发展,已经是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必须认真研究的课题。南澳县现在也正在加紧编制新一轮的总体规划,我们认为在南澳县的规划中,必须明确规划期内的发展目标,确定南澳岛在汕头乃至粤东发展中的地位。南澳岛作为一个生态岛的这一条不能丢,不能为发展经济而破坏生态环境。发展绿色经济,实现南澳岛的零污染,是南澳人民的心愿,也是切实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因此,南澳县应该有选择地发展工业,禁止污染企业。另外,南澳大桥的建设还会对南澳旅游业产生微妙的影响。表面上,便捷的交通会使旅游人数大增,但是朝往夕返的便利可能会对酒店和餐饮服务业造成不利的影响。何如吸引旅客留宿消费,不仅仅是业界需要考虑的问题,也是政府必须重视的问题。充分利用海岛优势,发展休闲度假旅游是一条可行之路,希望政府在编修规划时予以考虑。
  第三、加强规划的监督检查,确保规划准确落实。
  《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控制与发展规划》等有关规划已经获得各级部门批准通过,是东部城市经济带建设的蓝图和指针,更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就像规划局的宣传标语说的一样——“城市要大发展,规划必须执行”,我们应当吸取历史教训,严格地执行规划,按照规划审批建设项目和用地项目,禁止随意改变规划进行建设。要把东部城市经济带建设成为功能合理,配套齐全的新城区,市政府各部门必须带头遵守《城乡规划法》,规划管理部门应当履行《城乡规划法》赋予的监督检查权,加强东部城市经济带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在东部城市经济带各个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尤其要加强跟踪监控建设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
  寄托500万人民期望的东部城市经济带不仅仅是一条经济金带,也是一条生态绿带,而南澳岛就是这条绿带边最为耀眼的一粒明珠。依托东部城市经济带,镶嵌在南海之滨的这条生态绿带和这颗生态明珠将会更加璀璨耀眼,让国人再次将目光投聚在这片有着辉煌历史的土地。


                                                   (发言者系市政协委员,九三学社市委会副主委,汕头大学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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