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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汕头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政协汕头市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stzx.shantou.gov.cn 来源:政协汕头市委员会 提稿时间:2010-02-23

(2010年2月23日在政协汕头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宋汉杰

各位委员:
  我受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的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市政协委员、各专门委员会和各参加单位,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立足汕头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积极建言献策,踊跃提出提案。一年来,共提交提案260件。在充分征询主席会议成员和各专委会对提案立案意见的基础上,经提案委员会审议,决定立案209件,立案率80.4%(其中市各民主党派和有关人民团体的提案42件,占立案提案的20%)。对未予立案的51件提案,分别采取转为来信参考、信息专报、存档等方式处理。
  立案的提案经市委、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办理,已全部办复。提案所提意见建议被采纳,已落实或列入计划正抓紧落实的有171件,占81.9%;因暂不具备条件,尚难以解决的38件,占18.1%。从反馈的情况看,提案者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有116件,占55%;基本满意的有89件,占43%。对初次答复不满意的4件提案,经协调沟通,均表示满意和理解。
  
  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市政协提案工作在常委会和主席会议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积极主动,认真扎实,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使提案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领导,推进提案工作上新水平
  市政协常委会、主席会议高度重视,把提案工作作为政协履行职能的带全局性的重要工作来抓。主席会议定期听取提案工作情况汇报;讨论确定6件重点提案,分工主席会议成员领衔督办,明确督办的任务要求;商请市政府向市政协常委会通报2009年办理政协提案的情况;市政协主要领导亲自调研并协调有关区县的市政协委员,撰写关于推进南区大交通的规划建设的提案,引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推进了相关工作;主席会议成员深入调研撰写了多份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的提案,得到党政部门的重视办理。
  (二)加强服务,提高提案质量
  为促进提案质量的提高,提案工作部门召开市政协各专委会、市各民主党派和有关人民团体座谈会,交流情况,动员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和界别努力撰写精品提案;主动联系政府有关部门,及早了解我市当年的工作任务,编写提案参考题目,发送全体市政协委员、各专委会,市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引导提案者紧紧围绕我市党政中心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热点”等方面,加强调查研究,提出具有针对性、前瞻性、建设性,并具可操作性的提案,积极建言献策,提案整体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三)加强协调,做好提案办理工作
  针对提案内容涉及领域广泛、承办单位众多的情况,提案委加强同政府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做好提案分类、交办工作,同政府办公室联合发出交办提案的通知,使承办单位明确任务要求。通过网络及时掌握提案办理进程,及时掌握提案者对办理结果的反馈意见。针对部分提案者同承办单位看法有分歧的情况,主动联系双方协商,沟通看法:有的商请承办单位登门向提案者说明情况,取得理解;有的采取现场考察弄清情况,取得共识。促进提案办理落实,促进了有关部门的工作,发挥了提案工作部门的纽带作用。
  (四)注重实效,抓好重点提案督办
  主席会议确定6件重点提案后,在市政协分管提案工作的副主席的领导下,提案委及时召开政协各专委会和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共同研究部署重点提案的督办工作,明确任务要求,规范工作程序:成立督办小组;制订督办工作方案;组织督办组成员学习有关政策法规,熟悉提案,研究确定督办的关键事项;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到实地视察、登门座谈交流等有效方式进行督办;邀请媒体全程参与跟踪报道。通过这些举措,有力地推动了重点提案的办理落实。如关于《建议应依法从速处理好小公园旧城改造项目用地有关合同出现的问题,有效改变小公园旧改现状》的重点提案,分工领衔督办的副主席带领督办小组到市有关部门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共研解决问题的对策;根据督办情况,向市政府送去解决问题的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分管该项工作的副市长专门召开座谈会,邀请市政协相关专委会领导和提案者参加,研究解决问题的思路与对策,收到明显的办理效果。
  (五)加强宣传,发挥提案的积极影响
  认真筛选一批质量高、办理效果好的提案,组织若干专题,通过电视台、报纸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对今年来提案工作的主要成效与需要加以重视的问题及时进行报道;配合《汕头日报》民意专版,对提案办理结果不满意的部分提案者及相关承办单位进行专访,发挥了媒体对提案办理工作的舆论监督作用,扩大了提案的社会影响,对提案办理落实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提案经过各承办单位的认真办理,在促进党政及有关部门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汕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一批具有全局性、前瞻性、建设性的提案,为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加快汕头经济社会发展,是我市全局性的中心工作,是政协委员热切关注的课题。我国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我市作为海西经济区成员之一,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为此,围绕如何把握机遇,应对挑战,委员们踊跃献策。“关于积极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再创汕头新辉煌的建议”的重点提案,关于“力争融入海西经济区,藉台峡新局面推动汕头腾飞”、“抓住两岸三通机遇,加快汕头经济发展”、“发挥汕台直航优势,积极融入海西区建设”等提案,提出了争取列入国家各项海西发展规划,争取国家、省对台政策措施惠及汕头,推动对台经贸发展等具有全局性、前瞻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得到党政及有关部门的重视,促进了相关工作。
  为推动我市“五年大变化,十年大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委员们就“三条经济带”的规划、建设、民生、环保等问题,提出了要加强对东部城市经济带规划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加强东部城市经济带施工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东部经济带建设要把超前建设与民生工程很好结合的建议;以及“关于修编工业经济带濠江片区总体规划的建议”、“关于全面推进我市村庄规划工作的建议”,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为部门决策施政提供了重要参考。
  为加强对国有土地资源的科学管理和使用,促进汕头经济发展,关于开展土地专项执法监察,促进国土资源科学管理和利用等建议,得到职能部门的重视和采纳,并着手开展了专题调研和摸查清理等工作。
  针对产业升级,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关于“创建具有汕头特色工业集市”、“打造汕头产业集群电子商务平台,帮助企业度过经济难关”、“积极发展动漫产业”、“建立信息产业园”等建议,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已列入发展规划。
  (二)一批反映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提案,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我市的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历来是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一年来,委员们提出了许多建议,如“关于要求市政府切实加强汕头南区大交通网络建设”的重点提案、以及关于鸥汀片区部分路段增设路灯、高标准配套金鸿公路设施、尽快安装市区西港路照明路灯、规范公安警示牌设置、在改造完成的路段增加人行过街设施等意见建议,针对性强,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并采取措施抓紧落实。
  “关于抓住时机整合广澳片区资源,启动经济增长新热点”的重点提案,针对大量土地资源荒废的情况,提出盘活该片区资源的思路和对策,得到承办单位的高度重视,开展调研,初步形成解决该问题的工作思路和计划。
  关于尽快建设汕头华侨博物馆、重新启用汕汾路华侨博物馆的建议,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深入调研,已向市政府上报了《关于重启汕头华侨博物馆工程建设的请示》,推动了提案的落实。
  关于原址保护海关钟楼、修缮市存心善堂旧址全貌、对“观察第”“大夫第”进行调研并申报为文物和“关于加快开发南澳‘南海II号’沉船宝贵资源,积极筹建‘南海II号’博物馆”等建议,得到有关部门重视,已开展相关工作。如原拟整体迁移,异地保护的海关钟楼,市政府已决定原地保护。
  (三)一批反映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提案,对构建和谐汕头产生了良好影响
  政协委员积极反映民意,关注民生,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建言献策。“关于重视免费义务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健康发展”的重点提案,针对我市义务教育现状提出的意见建议,因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到承办单位的充分肯定。“关于要求帮助建设潮南区职业技术学校”和“整合教育资源,发展西区教育:建议将原南海职中校区合并为市十二中的南校区”的提案,都得到相关职能部门的采纳,落实了提案建议。关于“调整居民用水收费模式”、“完善查询系统,促进社保养老基金规范管理”、“重视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切实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营造良好投资环境”、“未雨绸缪,提前研究、部署改建后海滨路长廊的管理工作”等建议,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有的已落实,对构建和谐汕头产生了良好影响。
总的来说,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为促进我市党政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也应看到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有的提案自身质量还有待提高;有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等。
  
  今年是我市贯彻落实省委粤东工作会议精神,实现“五年大变化”的关键年。提案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我市党政中心工作,积极履行政协职能,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要继续增强提案精品意识,推动提案朝“质量型”转变,进一步提高提案自身质量;要继续加强与党政及其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充分发挥政协各专委会作用,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工作实效;要加大重点提案办理的力度,参照《政协广东省委员会重点提案的确定、办理和督办暂行办法》,提请市委、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督办重点提案;要继续加强提案工作信息化和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效率;要继续加强对提案工作的宣传,扩大提案的积极影响。要更加注重提案工作部门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提案工作水平,不断开创提案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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