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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市政协提案工作综述之四:
政协汕头市委员会门户网站
http://stzx.shantou.gov.cn
来源:
政协汕头市委员会
提稿时间:
201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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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和改善民生一直是市政协委员关注的热点,去年,市政协城建委提交的《关于切实推进我市城乡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建议》重点提案由市政协主席郭大钦等牵头督办,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所提建议得到落实。目前,安居工程94亩、教师公寓38亩等保障房项目已基本建成,可解决2700多户住房困难户住房问题。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汕头的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好,出台了《汕头市经济特区公租房保障办法》、《汕头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尽管取得较好的成效,但仍存在着住房保障覆盖率偏低、住房保障资金投入和土地供应需进一步加大等问题。对此,市政协城建委在提交的提案中建议,各级党政和有关部门要建立以公租房为主体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配套公租房保障办法的实施细则;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落实上级关于住房保障资金设立专户专账、专款专用的要求,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保障,落实目标责任制,完善区县工作机制;充实住房保障工作专职人员,严格准入管理,健全退出机制,强化问责制度。
近年来,市政府在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上大胆实践,在寻找新型保障制度突破口上勇于探索,制定了《汕头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汕头市住房保障规划(2011—2015年)》,提出力争到2015年全市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并逐步把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的工作目标。为确保住房保障工作规范化开展,我市成立了市住房保障中心,专门负责市本级住房保障事务性工作,目前濠江区、澄海区、潮南区也相应成立了区住房保障中心,实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与实施机构政事统一,确保高效、有序地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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