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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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发言
台盟市支部、市台联的发言——保障市民“安全餐桌” 加强农产品源头监管
政协汕头市委员会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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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政协汕头市委员会
提稿时间:
201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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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的把好农产品源头关和质量关,保障市民的餐桌安全,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规范经营农业投入品,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农业投入品是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是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农药经营店作为肥料、农药等农业投入品流通经营的主渠道,相关职能部门要将把好农业投入品作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开展科技下乡,加强科学用药的宣传力度
相关部门应加强开展“服务三农促发展”系列活动,包括“放心种子下乡”、“放心农资下乡”、“科技下乡”、农资打假等活动。组织发放《禁用、限用农药宣传单》、《农资辨假识假小常识》等普法资料,向农民普及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兽药等知识。
三、推进乡镇质检机构建设,加强属地监管
在今年的《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提到省级农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联合推动市县两级政府抓紧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县、乡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建立相应的考核规范和评价机制。每年要组织开展一次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联合督查,切实推动监管责任落实。更好的实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层层把关。
四、改进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把好源头关
农产品源头的质量监管是需要多部门联合起来共同履行职责,需要整合农业、卫生、环境、质监等各安全监管机构,共同研究解决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职能交叉和监管空白问题,进一步厘清监管职责,细化任务分工,消除监管空白,形成监管合力。
五、加强备案管理,推行溯源机制
要大力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可率先在“菜篮子”产品主产区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展质量追溯试点,优先将生猪和“三品一标”食用农产品纳入追溯试点范围,推动食用农产品从生产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环节可追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有序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同时,积极配合农业部门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并通过监督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建立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做好与农业部门建设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有机衔接,逐步实现食用农产品生产、收购、销售、消费全链条可追溯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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