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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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发言
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的发言——努力营造法治化环境 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政协汕头市委员会门户网站
http://stzx.shantou.gov.cn
来源:
政协汕头市委员会
提稿时间:
2014-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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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市正在贯彻省委省政府加快粤东西北发展部署,推进改革开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实现汕头成为创新型特区、现代化港口城市、区域中心城市的奋斗目标。因此,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对于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一、重视科学立法。我们要善于运用特区立法权,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等突出问题,有计划、针对性地开展立法工作。特别是要适应当前改革开放、市场经济更深入发展的要求,在如何促进及保障“一核二区”建设方面建章立制,使之顺利发展。同时,对现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要进行修改、废止,扫除发展障碍;要加强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程序性,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法制化”;要十分重视立法协商、创新立法机制,改进方式方法,拓展人民有序参加立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的意见,确保法律法规可操作、有实效。
二、坚持严格执法。当前,我市在严格执法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差距,面临着一些十分严峻的难题。
严格执法是关键,也是政府公信力的体现。执法部门必须做到职权法授、程序法定、行为法限、责任法究。执法者必须强化依法办事意识,恪守职业道德,同时,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为,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在执法人员录用方面,要对资格进行严格管理,严禁聘用临时工等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执法活动;要坚决禁止选择性、运动式、粗暴式、双重标准、任意裁量的执法行为,不能熟人不罚只罚生人,不能只罚外地人而不罚本地人;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要强化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为的监察问责,严肃追究违法人员的责任,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当前尤其要加强城市管理、社会治安、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教育、公共交通等方面的严格执法,回应广大群众的关注和期盼。切实营造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确保公正司法。经济特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公正司法的保驾护航。
公正司法是法治的基本要求和根本保障。要严格贯彻实体法,更要认真执行《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程序法,强化保障人权意识、树立疑罪从无、无罪推定、证据裁判、质量效率意识,确保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同时,推进司法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的公开、推进检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健全错案发现、纠正、责任追究机制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做到违反制度严惩、构成犯罪追究。切实纠正目前仍然存在的司法不规范、不公正问题和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现象。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完善及切实落实取保候审制度。并自觉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要采取强效措施,不断提高法官、检察官素质,不断强化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要切实加强对区县法院、检察院的指导,防止冤假错案,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推进全民守法。
全民守法是法治建设的基础,必须大力夯实。现代法治社会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要求政府必须首先守法,其次才是公民守法。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自觉运用法治思维,以法治方式治国理政,带头增强法律意识,法律红线不能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公务员要带头明法、守法、护法,尤其是执法者,更应该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形象。要不断探索、创新普法教育的方法方式,更加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改变说教式、灌输式、摆摊式的被普法状况,探索一种既不脱离百姓日常生活,又融社会学校家庭于一体的普法新机制,不断强化全民的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舆论宣传、媒体网络等要结合不同阶段、不同层次、不同人群开展各种灵活生动的普法宣传,宣传与群众日常生活、行为方式密切相关,特别是涉及公共利益的法律法规,宣扬学法守法用法的先进典型,全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确保汕头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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