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发言

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的发言——适应华侨经济文化试验区发展需要 切实推进有序高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政协汕头市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stzx.shantou.gov.cn 来源:政协汕头市委员会 提稿时间:2015-01-24
    为适应华侨经济文化试验区发展需要,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必须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切实推进有序高效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为此,我们建议:
    一、加强立法,运用特区立法权,抓紧制定《汕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条例》要涵盖市容环境、卫生、规划、绿化、市政、道路、市场、公共交通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主体、职能、范围、权限、方式、协调、监督、程序及许可、处罚、强制、裁量权基准等的法定要求,使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具有法律支撑并能有序高效实施。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涉及面广且利益相关,必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必须是常态、有序、长效的,不能搞阶段式、断续化。要做到执法有据、注重程序、讲究方法、理性文明、语言规范、体现公正,真正依照操作流程和行政裁量权基准、范围、种类、幅度实施执法。执法中要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执法相对人的悔过态度等情况给予相应处罚,确保处罚公平、裁量公正、执法规范。必须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实施执法行为,切实防止不作为、乱作为、不公正,切实防止粗暴式、选择式、不文明执法。
    三、加强执法监督,严格执法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制。要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扰,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要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程序合法、方式文明、实施规范、裁量公正等方面实行有效监督。认真处理市民投诉,坚决支持依法办事,惩处违法失责。切实把好“无执法资格人员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不能代替执法人员实施执法行为”关口。
    四、强化队伍素质,提高执法水平。必须建立健全与执法相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法资格,加强一线执法力量,精简机构人员,清除“吃空饷”现象。要搞好执法人员上岗前培训、资格考核和上岗后定期培训考核,确保熟练掌握执法必依的法规、程序、操作流程、裁量基准、执法方式,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权限实施执法行为,不得违反法定要求。要十分重视运用新技术、装备保障执法。
    五、加强法律宣传,推动市民知法守法、配合执法。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执法过程是宣传法律的过程,必须切实做好。要“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提高普法实效”。各媒体、报刊、电视、网络等要发挥特点,重视开展多形式的城市管理法规宣传,讲求针对性、实效性,搞好以案释法,宣扬守法典型,批评违法行为,让广大市民知法守法、配合执法,形成“城市管理、大家有责”、“城管执法、市民配合”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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