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汕头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民营经济的发展,认真贯彻省1999年《关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决定》,先后采取多项措施促进其发展。党的十六大召开后,民营经济面临更加有利的发展形势,市第八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大力扶持发展民营经济,在全市营造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的环境和氛围。把推动民营经济的发展作为振兴汕头经济的重要战略任务来抓。制定出台汕头市《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 《决定》结合我市实际,贯彻“大力优化‘五个环境’、重点扶持‘四类企业’、打造‘三个创新’”的总体思路;从2003年起连续5年,由市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由于市委、市政府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大力发展汕头的民营经济,我市的民营经济呈现了稳步增长、效益好转、出口扩大、后劲增强的良好态势。据有关方面统计,全市共有民营企业6.87 万户,其中民营工业企业1.6万多户, 2003年1月至10月,全市民营企业累计完成工业总值599.8亿元,占全市工业总值78.5%,上交税收7.63亿元,出口产品交货总值78.39亿元。可以说,民营经济在汕头国民经济中举足轻重,从改革开放至今,民营经济实现了第一次飞跃。但在当前经济全球 化浪潮和国内外竞争趋烈的大趋势下,民营经济还要进一步解决提升产业层次和整体素质,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利用国外资金和技术的水平等等问题。同时面临在发展质量和水平上实现第二次飞跃的历史性任务。
我市民营经济虽然发展较快,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也日益突出。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缺乏,产品技术含量低,融资难,地价高,到基层职能部门办事难等问题严重制约着汕头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在当前全省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实现再飞跃中,应该解放思想,认清形势,更新观念,与时俱进。这就必须抓住发展和提高两个方面,坚持在加快发展中提高,在提高中加快发展。为此,我们建议:
1、创造有利于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转变观念,对民营经济要“高看一眼,厚爱三分”。要着力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及扶持政策的配套措施,促使民营企业增强发展后劲。
2、要按国民待遇的原则,放宽国内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领域,用探索和改革创新的办法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贷款难、用地难等问题。关于融资问题,第一是利率市场化,要根据市场风险和交易成本决定利率。第二是银行本身要加强内部管理,特别是风险控制。第三就是银行本身要提高金融效益,降低交易成本。第四是银行在金融创新方面,不要太过保守,是否可以尝试信誉贷款、付费凭证贷款等手段。
3、优化政务环境。职能部门要把是否有利于民营经济的发展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尺,“多服务,少干预;多帮忙,少添乱;多设路标,少设路障”,下大力气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落实、执行《汕头市市直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方案》和《汕头市公务员信用守则》,为民营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4、以“三个创新”为核心,全面提高民营经济的整体素质。 “提高素质的关键是创新,创新是民营企业永恒的主题和生命力所在"。政府要引导企业突出抓好体制、科技和管理创新,企业一定要通过加强管理把企业做好;通过培养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把企业做强;通过兼并、联合资本运作把企业做大;通过“走出去”使企业走向国际。
概言之,抓民营经济发展,就是抓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就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因此,我们必须按照十六大提出的要求,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的发展,形成“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进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的良好发展局面,促使民营经济实现新的飞跃,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发言人系市政协副主席,民建市委会主委,金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高级工程师)
政协汕头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秘书处
200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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