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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三次会议

大会发言——直面我市国企改革的沉重现实 努力构建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政协汕头市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stzx.shantou.gov.cn 来源:政协汕头市委员会 提稿时间:2005-03-05

  自市委八届二次会议提出“用三年时间完成我市市直国有企业改革任务”的工作思路以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的提法时有所闻,然其改革成效却是“虽取得一定的进展,但与省内其他地方比较,步伐显得十分缓慢”“远远落后于全省”。值此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攻坚克难,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使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快速、理性、健康的基础之上”的工作意见提出之时,为贯彻实施好《关于加快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意见》,确保我市的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把构建和谐社会作为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落到实处,各级领导、有关部门必须敢于直面我市国企改革的沉重现实。
  首先是改革难度之大的沉重。据调研资料反映,目前我市尚有600多户市直国有企业尚未进行产权改革。对此状况,林木声书记在去年三月召开的市委工作会议上不无抱憾地概述说:(我市国有企业改革)步伐落后于全省,落后于周边城市。面对这批净资产实际已超过负35亿元、需分流安置人员至少4.5万人、安置费用不得少于8亿元的未改制国有企业,如果真的要遵循市委八届二次会议提出的“用三年时间完成我市市直国有企业改革任务”的话,其工作量之大,处理遗留问题之难,改革成本之重,都是硬梆梆明摆着的。然而,综合内情外况,目前我市这些尚未改制的企业,不改还真的不行。如果不改革,那就不仅又让我市党的“工作任务”再次无法完成,再次成了“话题”,而且将导致改革越慢成本越高的不良后果。
  其次是社会负面影响的沉重。大家知道,由于未改制国有企业大多数处于经营困难甚至停产的状况,除了拖欠职工工资、社保费、医疗费、统发前退休金等情况严重,引发干群不和、集结上访等现象频发不断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多生多养;违规“自谋职业”,如造假贩假,非法中介;违法“融入社会”,如参与传销,“两抢”等现象也屡见不鲜。导致社会公德行为下滑,社会管理难度加大,党群形象萎缩。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既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政治问题。
  再其次是已终结破产程序的破产案件遗留问题的沉重。在过去的十年里,我市被实施政策性破产的几户国有企业,虽仅占750多户已实行产权改革企业的极小部分,然而就是这极小部分,虽破产程序早已终结,但遗留问题仍不少。它一方面表现在由于社保体系不健全,致使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因受职工安置问题影响而迟迟不能结案;一方面表现在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协调功能的缺失上。前者的后果是既增加政府的财政负担,又造成国有资产的不断贬值和浪费,而且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后者的问题是造成已终结破产程序而清算组又未能撤销,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无谓增加企改成本。
  林木声书记在市委八届四次全会上提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是做好汕头一切工作的前提。”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稳妥有效地推进我市国企改革步伐,高度重视和妥善解决改革中因利益调整而引发的社会矛盾,避免体制转轨、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的激化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工作。我们认为,当前我市国企改革的困难虽仍很多,形势虽仍严峻,但只要各级领导重视,抓住我市机构改革和机构职能调整的时机,树立信心,直面现实,齐心协力,迎难而上,服从大局,稳步推进,就一定能不断克服困难,化解矛盾,赢得胜利。就能为构建我市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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