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是一项“根”的事业。
重视学前教育对于个人、家庭、社会的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都是具有非常重要意义的。
应该看到,改革开放以来,学前教育有了迅速地发展。但是,我们也看到,近十年来,原来在学前教育中占据“半壁江山”的企事业单位幼儿园大多转制或倒闭;在“改制”的浪潮中,公办幼儿园或关闭,或推向市场,这些原来在我市学前教育中发挥着重要示范作用的幼儿园,为了生存发展,也不得不急功近利,教育的质量受到严重地影响;占据着我市幼儿园的多数的民办幼儿园,有相当部分并不具备办学的条件,硬件和软件存在着严重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成为一直以来的难题;事业的不景气使广大的幼师缺乏信心,待遇不好,师资流动性大,使幼儿园缺乏优秀、稳定的教师队伍,幼儿园的教学质量所存在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对学前儿童的关怀,对学前教育当前状况的关注、立法在我国越来越得到重视,国家确立了学前教育的法律地位,把学前教育纳入我国学校教育制度,成为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前教育的公共服务性质在凸显,党和政府也屡屡出台了重视和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存在问题的相关法规文件,尤其是在去年召开的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在报告中提出了要“重视学前教育”的工作任务,十七届三中全会要求,发展农村学前教育。这些,都标志着学前教育正面临发展的战略机遇,让我们感到振奋和希望。
为了我市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我认为应该本着求真、求实、求成的态度,直面发展的现状,以科学发展观为依据,从本质上入手,在关键处下力,逐步地建构我市学前教育新格局。
1、重视学前教育,加强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与分工协作
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学前教育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不是教育部门或其他某个政府部门所能够应对和解决的,它是一项牵涉到各个方面的系统工程。政府在构建学前教育新体系中担负着组织、领导、规划、管理、监控、协调等宏观调控功能。同时,需要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共同参与和分工协作。我市现在学前教育的机构、形式、门道之多,如果没有正确的规范和管理,误导的是家长,耽误的是孩子。我们希望在政府的统筹下,各个政府职能部门的分工与协作,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2、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质,加强公办幼儿园的建设
“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坚决反对教育产业化。
学前教育作为我国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公益性质是不可忽视的。在社会各方面急剧变革的背景下,广大群众的子女通过企业单位办的幼儿园,享受到政府间接投人的、“单位福利”方式的学前教育的“优惠”待遇几乎不复存在,政府财政只有考虑单位福利取消以后新的社会福利制度的建立问题、公共财政如何惠及更多家庭的幼儿的问题、如何适当资助城、乡弱势家庭幼儿的问题,才有可能在真正意义上的做到教育的公平。
建议:市、区两级都应该保留(召回)一定数量的公办幼儿园,以公办幼儿园为示范带动民办园,带动我市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尽最大的努力缩小不同背景儿童在接受早期教育质量上的差距;加大学前教育的投入,维持财政原有的投入力度,增量的部分要面向弱势群体,尤其是广大农村、城市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创新思路,多种形式,让更多的广大群众的子女受益。
3、提高学前教育教师的地位,保障她们的合法权益
只有优质、稳定的教师队伍,才能保证优质的教育质量。但是目前,转制后的幼儿园教师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地保护,待遇存在种种的遗留问题没有解决;而大量的民办幼儿园教师缺乏社会保障、福利待遇低,这种生存状态和弱势地位导致了民办教师队伍素质低、流动性强,直接影响保育、教育质量。建议:关心幼儿教师,明确幼儿教师的地位,确保幼儿教师在业务指导、教研活动、教师管理、表彰奖励、参加社会活动等方面与其他阶段学校教师的同等对待;加强幼儿师范生的培养,招收素质好的学生进入未来幼儿教师的行列;建立幼儿教师职后专业培训机制,筑建教育教研交流平台。
4、花大力气,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
民办幼儿园已经逐步地成为是我市学前教育的主流,管理好这一部分关系我市儿童素质教育的质量。建议:立法、执法,以明确学前教育机构(包括社会的早教中心)的举办者、教师、设施和卫生安全等方面的资质要求与准入标准,以及登记注册、撤销的程序与要求;要严格管理与扶持相结合,规范民办幼儿园的课程设置,同时,采取各种方式提供资助,帮助他们改善办学条件,把民办幼儿园逐步引向健康发展的轨道。
“我们都曾经是儿童。我们都希望孩子们幸福,这一直是并将继续是人类最普遍珍视的愿望。”——《我们儿童: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后续行动十年期终审查》开篇
让我们大家都来为汕头市的孩子们的幸福成长实实在在地做成点事。谢谢!
(发言者系市政协委员,市儿童福利会第三幼儿园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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