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振兴和弘扬优秀的民族文化,逐渐进入时代主流意识,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十七大以来,国家领导人把文化事业的大繁荣大发展提到一个历史的新高度。面对着振兴民族文化的历史新起点,我们应该把握机遇,切实做好地方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工作,这是历史赋于我们当代人的文化责任。
在国家颁布的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我市的潮剧、潮州音乐、潮阳英歌、潮阳笛套古乐、潮阳剪纸等皆入选其中。一个地级市拥有如此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了地方传统文化积淀之深厚,也意昧其保护和传承的历史性工作更重、更迫切。
由于现代社会生活方式的冲击,传统文化遭遇时代困境。现略举我市进入国家级“非遗”名录的几个传统艺术项目的现状进行考量。
潮阳英歌舞,这是拥有广泛群众基础的广场情绪舞蹈,民间性、民俗性很强,慢板、中板、快板等不同板式的英歌分布各村社,每当民俗盛会或各种庆典,各路英歌汇集,雄风卷地。但目前潮阳的英歌,其组建和活动大都是任务性的政府行为,民间、民俗的属性已渐退化,随着民间自发组建的英歌队减少,流派也消减,其中原始古朴的棉城慢板英歌已难见风采;潮阳笛套古乐,这种在潮阳流行数百年、被音乐界专家誉为“华厦正声”的唐、宋宫廷古乐,文化价值和历史价值难以估量,现状却令人担忧。目前操全套笛套乐器演奏古乐的乐社已难找,数百首古乐曲通常演奏的是廖廖无几,并且传统特色也在异变,演奏时笙、箫、管不全,“小八音”残缺,曲调虽在,气韵已失;再说潮剧,这个综合了潮汕语言、音乐、表演等艺术门类为一体的地方剧种,在城市已难立脚,剧团为生存而疲于奔命,竞争乡镇民俗活动演出市场,这种仪式演出虽貌似“繁荣”,艺术质量却普遍下降,传统的表演程式、声腔曲调明显萎缩。据不完全统计,文革前上演的潮剧传统剧目有上百个,近几年潮剧院青年演员学习传统剧目,能进行传承的传统剧目仅剩十几个,这已足以说明传统艺术的抢救和保护已到了何等迫切的境地。
针对以上现状,谨提出几点思考和建议。
第一,传统文化艺术的保护和传承,重点要落在文化本体上。
传统文化艺术的保护和传承要避免两种情况:一种是注重外在形式,把资金和重点投注在打造外在形象的硬件上;另一种是轻率地对传统文化艺术进行“提高”和“改革”。前者的工作思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精神不相符,后者往往造成对传统艺术本体的损害。两种情况的成因,或由于自身文化浅薄,对传统文化艺术的本质缺乏理解,或出于个人目的借文化项目谋功利。这些对传统文化艺术的保护传承是极其不利的,甚至会造成危害。文化艺术的保护传承重在文化本体,不在形式,不可追风赶潮,更不可急功近利,必须从文化本源上把保护传承的重点落在艺术本体,才免进入误区。
第二,传统文化艺术的保护传承,人才是关健。
由于传统文化艺术是无法再生的,“艺以人传”,没有人才就无法传承。所以,对于传统文化艺术的从业者和稀有人才,要善待和保护,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事业心。然而,保护和发展的格局和决策在领导,所以领导人才也至关重要。如果决策者不能把握文化实质,不能调动从业人才和社会积极因素,保护传承的工作便难以有效进行。艺术人才和领导人才是保护传承工作不可缺失的两个主体,我们需要艺术人才,从某种意义上讲,更渴望领导人才。
第三,培育大众文化土壤,增强全民的文化自觉和保护意识。
传统文化艺术大都具有民间性、广泛性的特质,必须有全民的文化自觉和极积参与,才生存有根。如英歌、剪纸等民俗民间原生态艺术,不能仅停留在技艺传承上,政府要多作宣传,扩大参与群体,培育文化土壤,并把政府行为和民俗活动有机结合,这样,传统艺术才能成为活体的艺术形态而生生不息。再如潮剧,当前在城市演出很少,不利于传承和发展,因为地方戏曲的成熟和提高是在城市舞台。建议政府对城市演出作些补贴,鼓励潮剧进城,培育观众,营造城市戏曲氛围。总而言之,传统文化艺术的保护和传承不能象阵风吹过,而应该象春雨一样“润物细无声”,渗透全社会,才持久有效。近年来我市领导、文化工作者和热心群众,为地方传统文化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瞩目的成绩。希望今后这项工作能更融入全民意识,蔚成风气,使传统文化艺术的保护传承拥有良好的社会基础而持续发展。
(发言者系市政协委员,广东潮剧院国家一级编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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