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的大局。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强化安全监管,各级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促进了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近几年,在我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安全监管难度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全市各类事故总量得到一定控制并趋于下降态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与领域未引发重特大事故,重大危险源得到较有效监控;亿元GDP死亡率、工矿企业从业人员十万人死亡率均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但应看到我市安全生产现状依然严峻,表现在:一是事故总量居高不下,每年全市因各类事故死亡人员的总量在340人上下徘徊,未有根本性下降;二是火灾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多发,全市火灾事故总量逐年上升,近二年相继发生了“6.10”、“5.19”和“10.16”重特大火灾事故。这固有受我市经济发展水平所限,产业结构层次较低,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客观原因;但也反映了我市强化企业安全管理任务的艰巨和繁重,由此也反映了加强我市安全监管力量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目前我市安全监管体系还不能适应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基层安全监管力量缺位,督促指导企业安全生产建设不力。我市工矿企业大多数为起步发展阶段,规模小,资本积累实力弱,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安全管理水平低。在当前全市上下凝心聚力发展经济的形势下,企业的安全发展尤其重要,可是直接面对企业的镇(街道)一级却没有专门的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其推进企业安全发展工作指导,监督企业提高安全生产建设水平的力度明显不足。
二是安全监管监察手段落后,难以履行监管监察职责。我市各级安监局去年中旬才先后独立设置,面对监管监察任务极其繁重,有关部门对其支持力度却远远不够,经费、装备、车辆等十分匮乏,监管监察工作难以正常开展。市安监局自去年5月份独立设置以来,开办经费拨付至今未到位,日常上下班过日子还要为办公室的水电费、电话费、纸墨费发愁,更谈不上多下企业多下生产一线监督指导的保障了,这种状况严重制约着安全监管监察职责的履行。
三是安全科研与宣教体系不完善,未能提供强有力的安全技术和宣教支撑。安全科技与宣教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和保障。《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规规章对加强安全科研与宣教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但目前我市安全科研与宣教机构仍未设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安全生产科技建设与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鉴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议市编委办就落实《汕头市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明确的以镇(街道)、园区为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巡查队伍问题研究设立镇(街道)安全监管站的政策规定,明确相应的机构和人员编制,以加强基层安全监管力量。
二、建议市政府就各级安监部门执法监察专项经费、专用车辆等问题,研究参照公检法等执法部门的标准拨付保障经费,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开展提供支持,确保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正常开展。
三、建议市编办、市财政等部门研究设立市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所(加挂汕头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牌子)为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以构建我市强有力的安全技术和宣教支撑体系,服务于企业安全生产。
发言者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政协汕头市十一届一次会议秘书处2007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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