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底,市政协经济委将召开“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对口协商会。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3月14日上午,经济委在市政协六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请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通报了我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接下来的工作安排。
我市自2016年6月份启动“创强”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质量强市办、各成员单位紧密配合,扎实推进。2016年12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出《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同意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函》,同意我市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城市,开展相关创建活动。“创强”获批后,要在2年内完成创建工作。目前,市质量强市办正在同步开展市民质量满意度调查、全市质量状况分析、“质量强市”十三五规划的编写等相关工作。
市政协副主席刘辉出席会议,他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筹划质量强市建设措施,形成共建“质量强市”的合力。
市政协副秘书长吴哲英、市政协经济委专职副主任林华生参加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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